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31X/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司法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17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0-01-17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淮安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淮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完善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机构重组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具体实施、法律顾问和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淮安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关于进一步强化新闻宣传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值班制度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规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造成网上泄密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求相应责任。
(二)整合资源,优化公开平台。以机构重组为契机,整合我局和原市法制办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功能,完成重组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新增“法治淮安”栏目,适时发布我市法治建设开展情况。首页显著位置开通“服务通道”,提供行政复议、智慧调解、律师在线服务、公证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在线申办等“一站式”便民服务,一键链接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淮安市信用承诺公示信息公示”“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保留“信息公开”专栏,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领导信箱32件、建言献策15件,公开答复31件,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问题29件。发起“七五”普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主题调查问卷3次、立法草案征求意见8次,收到意见建议302条,公布调查结果9期。对我局全部1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公共服务的实用性。
(三)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先审后发、编审分开”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审核和内容维护工作,共发布概况类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等各类信息1107条,每月主动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情况。协调制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律企同行”专题专栏,集中展示我局“律企同行”工作动态及成效。及时公开“不见面”“办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公开招标项目、中标结果等,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对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等。多次对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决杜绝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虚假信息和泄密事件发生。
(四)拓展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局主要领导带队,围绕“优化家事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惠民质效”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对网友提问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积极参与政(行)风热线现场直播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回应群众关切。持续举办第二届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邀请民主党派、知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观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并开展座谈交流。此次开放日活动,市县两级共设开放点16个,邀请代表477名,征集意见建议49条。持续发挥“双微”新媒体阵地作用,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便民服务信息、法律风险提示等。2019年,“淮安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088条,“淮安司法行政”微博全年发布微博2980条,粉丝达25469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形势发展和公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认识方面不够到位。将认真组织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实务,使广大干部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制度方面不够完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压实责任分工,规范具体工作行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3、形式方面不够丰富。将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做强做优政务“双微”新媒体。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图文式政策解读。
4、服务方面不够优化。将逐步完善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制度,让“开放日”活动成为常态。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