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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决定
索 引 号 01429031X/2024-00023 发布机构 淮安市司法局
文  号 淮司通〔2024〕17号 公开日期 2024-09-23
文  号 淮司通〔2024〕17号 公开日期 2024-09-23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司法局关于宣布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淮安市司法局关于宣布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文件动态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存在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情形的10件文件宣布废止。

凡是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淮安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3日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共10件)

1.《关于开展全市“送法进企业法制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淮司通〔2006〕35号)

2.《关于开展处所联动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淮司通〔2009〕18号)

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三进三服务”工程的方案>的通知》(淮司通〔2012〕31号)

4.《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三进三服务”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司通〔2012〕41号)

5.《关于印发淮安市司法局101%服务制度的通知》(淮司通〔2012〕45号)

6.《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服务发展“金盾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司通〔2013〕26号)

7.《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转型发展八项措施>的通知》(淮司通〔2013〕48号)

8.《淮安市司法局机关干部“三进三帮”“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淮司通〔2017〕14号)

9.《关于印发<淮安市司法局“法润淮商”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司〔2021〕26号)

10.《关于出台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15条的通知》(淮司通〔202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