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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31X/2025-00003 发布机构 淮安市司法局
文  号 淮司党〔2025〕2号 公开日期 2025-01-23
文  号 淮司党〔2025〕2号 公开日期 2025-01-23 失效日期
名  称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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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领导分工

李尚武(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协助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淮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联系金湖县司法局。

郑劲松(市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淮安市委会主委、市司法局副局长):负责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依法治理与法治创建、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盱眙县司法局。

林建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目标考核、职称评审、老干部、意识形态、思想政治、表彰奖励、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律师工作处,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洪泽区司法局。

马文晶(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立法制规年度计划建议的协调、拟定工作,承担市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清理、编撰、翻译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编辑印发《淮安市人民政府公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立法处、备案审查处(法律顾问室)、市法制信息中心。联系清江浦区司法局。

周安宁(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法治建设理论研究、文件起草、督察考核以及推进全市依法行政等工作,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督察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淮安工业园区司法办。

周玉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制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受理、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处理涉及行政复议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应诉处。联系淮安区司法局。

毛鸿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理论与调研,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指导本系统计财装备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双拥、工青妇、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计财装备保障处、机关党委。联系淮安生态文旅区司法行政工作。

万大权(二级调研员):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指导协调12348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淮安公证处、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市人民调解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市公证协会。联系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涟水县司法局。

吴政霖(三级调研员):协助万大权同志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胡海洋(三级调研员):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放管服”改革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推动“三项制度”、组织执法检查等工作。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联系淮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