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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1-06-17 17:59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第5号)及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审核授予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局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淮安市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淮安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材料

选择在淮安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人员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2021年7月底,居民身份证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及时补办或提供临时身份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需开具相关证明。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淮安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淮安市司法局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三、相关事项

淮安市现场统一受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具体时间:7月5日至9日9:30-11:30、14:00-17:00。

现场受理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H区公共法律服务接待大厅6号窗口

5-9日现场受理期间联系电话:0517-83888148

其余工作日咨询电话:0517-83680216

因仍值疫情防控期间,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淮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保持等候距离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安全、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办理。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淮安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