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招标项目:2019年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回眸宣传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
3.所有投标单位对本次投标的产品、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方的使用要求,确保供货质量和时效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根据性价比选取最低报价为中标者;
2.本次报价应包含所有设备、制作、人工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3.本次招标为低价中标,报价时需按招标方提供的报价表样式填写,并要有投标人签名,中标后签订合同;
4.宣传片标准要求:总时长约10分钟,制作周期五天,视频像素1920*1080。视频图片使用不得超过长度10%(60秒)。
5.宣传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片经领导审阅后,根据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及时按照要求修改完成。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供应商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末除外)到淮安翔宇中道150号政务中心二楼报名,携带投标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六、报价信息
1.报价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中心二楼
七、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13511559850
蔡 玲 联系电话:15805234488
王 妍 联系电话:13196999068
2.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中心二楼
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