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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1 14:54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各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基层法律服务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坚决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淮安市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的要求,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部署安排,推动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细落实。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事坚决不做。

 二、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尽量不出门、不串门,出门戴口罩,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非急性发作疾病暂时不去医院,避免交叉感染。正式上班后,应继续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出庭安排的,基层法律服务必须要求出庭人员做好途中和出庭时的防护工作,同时要求当事人积极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参与法律援助、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自觉遵守所在地和所在单位的防控规定。各县(区)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还应做好办公场所的每日消毒工作,要备好相关消毒工具和防护口罩。

 三、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控疫情动态。各县(区)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指定专人每日向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协会零报告,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情况,特别是对离淮、返淮人员要做好跟踪观察,及时掌握所属人员身体状况。要大力弘扬正气,各县(区)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要及时向县(区)司法局和市协会上报,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在今年行业协会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等活动优先推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

    

                        

淮安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