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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2021-04-2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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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淮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陈之常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蒋东明向委员会汇报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方案及《法治淮安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淮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起草情况,提出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建议,报告了2020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情况。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善于用政治眼光认识和把握法治问题,切实在法治工作中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在科学理论指引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二要把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提高科学立法质量,聚焦科技创新、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市域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不断提高法治供给针对性、实效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执法队伍整合,推进透明化市场监管,进一步打响淮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维护公正司法权威,从严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民商事诉讼相关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司法监督、完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切实以公正树公信。厚植全民守法土壤,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要筑牢法治建设坚强保证。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法治建设主责,做到亲自谋划部署、带头示范引领、全程推动落实。用好“述法考评”指挥棒,加强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转化应用。建好法治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相关方案、工作报告。(市局秘书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