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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有标准 管理有规范——我市启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编制工作
时间:2021-04-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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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促进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近日,我市启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编制工作。

该标准编制旨在对聘请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如何用好法律顾问以及对接受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专家和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如何开展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规范。按照“统一标准、体现差异、创新特色”的原则,在法律顾问范围、选聘条件与程序、服务内容与要求、管理与考核评价等多方面制定工作规范及标准化工作流程,形成“实用+创新”的地方标准。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明确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标准编制全过程,聚焦解决法律顾问有效覆盖不全面、“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淮安建设。

二是坚持务实导向。立足“能用、好用、管用”的编制目标,覆盖市、县、镇三级党政机关、部门,开展“下沉式”调研,坚持开门征求意见,广纳群智,通过法律顾问服务现状、水平及方式摸底调查,深入挖掘问题,精准分析需求,保障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及普适性。

三是坚持创新导向。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学习考察外地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从必要性、可行性、普适性的视角,在法律顾问服务的标准模块、制度体系、规范内容、流程设计上添加个性元素、丰富形式内涵,推动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是坚持协作导向。聘请专业团队,邀请标准化专家共同参与编制工作,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周汇报、月会办。与市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市场局以及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定期沟通联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机制高效、人员协作有力。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加标准编制的实用性和创新性研究,高效推进标准编制,加快标准应用,蹚出具有淮安特色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新路。(市局备案审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