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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时间:2023-01-06 09:08

1月4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市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审议有关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报告。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陈之常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要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评估论证,制定一批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高质量立法项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进群众立法获得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加速、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实践,是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举措。会议就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提出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要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为引领,一体推进法治淮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优化地方立法制度供给,深化司法综合体制配套改革,提升公正司法质效,加快构建法治社会,努力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市局秘书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