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发布全国首个涵盖市、县(区)、镇(街)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服务规范的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规范》(编号:DB3208/T 234-2024)。该标准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以来,淮安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实施要求,以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统筹司法行政对外服务资源,针对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同功能定位,努力优化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整体服务质效,进一步做实“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立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写。其间,征集各相关部门、法律服务行业21条意见建议,在合理吸纳的基础上多轮修改完善,经专家组评审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该地方标准涵盖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结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人员、服务衔接和评价改进等8个方面内容、42项标准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服务效能,提供了具有实践意义的标准依据。一是服务方式更加明确。针对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不同功能定位,明确了各级平台窗口、岗位的设置要求、标准以及服务获取途径;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的不同服务特点和优势,分类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流程,并通过附录服务流程图的方式,更加方便群众按图索骥、便捷查询。二是服务程序更加规范。围绕引导、咨询、受理、审查、办理、反馈等不同服务环节,对咨询解答方式、服务办理期限、审批核准程序和服务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了一门收件、一站办结的“一站式”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服务需求得到“一站式”解决。建立市县镇三级平台服务事项的流转衔接机制,对服务流转、移交、接收等衔接程序和工作时限进行明确,确保对接到位、服务到位。三是服务内容更加全面。紧紧围绕淮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资源,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多层次、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展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制定具有地域特点的服务项目清单。其中,市级服务清单27项、县(区)服务清单22项、镇(街)服务清单15项,成功构建错位发展、功能互补、一体联动的实体平台服务矩阵。四是评价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健全服务事项“一事一评”和服务质量跟踪改进机制,实时统计服务对象反馈情况,定期公示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综合采用自我评价、用户满意度评价、第三方评价相结合方式,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评价结果反馈和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足,个案问题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职责,制定改进方案,确保改到位;共性问题制定统一整改措施,全面改进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局公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