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司法局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计财装备保障工作
时间:2025-09-19 16:06
淮安市司法局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规范计财装备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全面规范经费支出和后勤保障管理,推动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控经费支出,明确执行规范。严格管理“三公两费”,各类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局内部会议室或会议中心,严禁在酒店宾馆等经营性场所举办;培训优先使用机关内部场地,超过1天的培训可安排在院校场馆,用餐标准控制在每人每天130元以内。公务接待实行一活动一餐制,费用由财政直接支付,严禁现金结算,无公函来访一律不得接待。严控公务用车范围和事由,执法执勤用车不得用于迎送活动。市域内一般性公务活动就餐实行“简约分餐制”,因工作误餐或节假日加班就餐由局计财处统一安排,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报销须提供工作事由和用餐明细,市区范围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发放误餐补助。
二、强化物资管理,践行节约原则。办公用品及印刷服务必须通过江苏省“苏采云”平台采购,紧急情况下线下采购须经计财处审核批准,确保采购流程规范透明。办公设备维修、更换由计财处统一组织实施,避免分散管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大力推进电子办公,减少纸质材料打印和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和办公用品重复使用,从细节处着手降低运行成本,切实提升物资使用效益。
三、规范报销流程,严守预算底线。《意见》要求,所有费用支出须在当月完成报销手续,报销单据须详细写清支出事项的具体内容,确保支出可追溯、可核查。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除必须在年底执行的项目外,其余支出须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报销,通过时间节点管控避免年底集中支付,确保预算执行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