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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司法局召开4月份工作例会
时间:2021-04-2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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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淮安市司法局组织召开4月份工作例会,对近三年绩效排名情况,以及本年度实施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下步打算进行交流。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东明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就《淮安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市场主体创造更优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淮安市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办法》《淮安市违反营商环境“十个严禁”问责办法(试行)》等“一措施、两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解读提醒的方式,对司法行政系统寻找路径、压实举措、守住底线提出具体要求。

蒋东明强调,要以“比学赶超”精神创新实干,严格落实陈市长在全市“对标找差、补短强特、创新实干”高质量跨越发展总结动员大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履职担当抓落实、优化服务出新招、多方联动见真效,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要以“步步为营”理念抓实考核,牢牢把握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的每个环节,明确标准定位、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宣传推广,力争再创佳绩。要以“一失万无”思维守住底线,《评价办法》中规定了扣分和“一票否决”情形,《问责办法(试行)》的正式出台,就是为了确保令行禁止,要严禁触碰底线、远离高压红线、完善问责机制。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传达了陈之常市长就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