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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三举措”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
时间:2022-06-24 18:03

为精准“把脉”物业纠纷中的突出问题,金湖县通过“三举措”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今年来,全县共调处物业管理纠纷610余起。

一是实施纠纷分类调解。对日常的物业纠纷,县非诉讼服务中心逐一评判,对于物业企业确实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业主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物业企业采取修缮、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措施帮助业主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群众并不是因为经济上困难,而是不明白交费理由在哪拒缴物业费的情况,借助有关案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对其进行答疑解惑。对案件事实基本相同的物业服务纠纷,统一调解尺度,避免出现因同案不同调解结果导致物业企业、业主间的相互比较,进而引起部分群体的不满,积极运用典型纠纷案例示范效应带动同类批量纠纷的调解。

二是有效加强部门联动。以非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发挥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调解窗口的职能作用,对进入法院的物业服务类案件,调解分中心先行独立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官协调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通过此种方式,成功化解了开发商与物管企业之间矛盾4起,6个小区消防隐患、公共地占用等民生问题以及7个小区车库收费问题等。加大与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社区基层组织调解的工作优势,推动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三是切实强化司法服务。针对物业纠纷案件虽然矛盾不大、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成为困扰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问题的情况,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如某小区开发时规划了内街, 入住后门面房以上的业主认为内街开门市噪音太大、饭店油烟排放污染太大,业主抱团要求物业对小区内街门面进到整改, 否则拒缴物业费。县非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改进建议,并一方面联合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街道社区对内街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合同履职,另一方面组织业主代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告知依法解决纠纷的相关途径。针对物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住户较多的小区,邀请法官通过典型案件进社区开庭、设置专版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及业主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小区业主法律知识水平和责任区分能力,引导小区业主在自身权益受侵犯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正规渠道维权。(金湖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