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要闻
涟水县三坚持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时间:2024-09-06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涟水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提升为主,强化统筹协调职能。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研究部署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各项任务,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同时将执法质量提升纳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常态化做好执法质量提升各项工作的组织、推动、督察、落实,及时督考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效。全面落实国家与省关于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对已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结合本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开展规范清理和修订完善,及时调整更新;未制定的,组织各单位认真研究论证,及时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紧盯机构改革动向与职能调整的趋势,结合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各部门执法权限。

二是坚持标准统一,夯实执法规范化基础。组织编制涉企检查清单,以易入难规范执法。认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卷调查,梳理企业在执法过程中的痛点、堵点,找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高频事项,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搭车检查与任意性、随意性检查。及时总结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经验,对确有必要保留的易规范行政检查事项及时纳入涉企行政检查清单目录,明确检查方式、检查频率与牵头部门;对法律有规定不能纳入涉企行政检查清单的行政检查,及时汇总与公开,逐步加以规范。坚持严格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服务模式,注重执法中的力度、尺度、温度,加快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全县各单位普遍开展了执法辅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提醒谈话等柔性执法新模式,先辅导服务再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柔性执法新模式参与度80%以上,企业对执法满意度再创新高。

三是坚持创新引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对执法单位中涌现出的“1+4”预执法新模式,我县组织司法局、营商办等部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经营者与一线执法人员反馈,总结其执法服务流程,提炼其在推动企业自主管理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以优化、引导与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全县推广。目前我县已经召开“1+4”预执法新模式培训会两次,印发了《“1+4”预执法新模式执法辅导手册》1200余本,企业自主修复整改56次,有效避免罚款123万余元,受到了企业广泛好评。为促进执法部门规范履职、有效提升执法质量,我县出台了《涟水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过错责任处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应诉行为管理。实行败诉案件逐案分析制度,详细剖析败诉原因,指导执法部门制定整改提升方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纪委监委监督衔接制度,区分败诉案件主客观原因,加大对主观原因导致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力度。(涟水县司法局  徐可 于海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