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要闻
清江浦区政府一把手“六定”研判化解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
时间:2024-12-06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淮安市清江浦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支持,自二季度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参与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化解以来,全区未发生一件行政败诉案件。

一是常务会“定期定案”召集研判。针对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区司法局专题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提请由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定期研判化解,今年以来已经召开专题研判化解会议3次。会前,在各责任单位对案件败诉风险研判的基础上,区司法局再会同区法院、应诉责任部门对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拟上会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并经区长同意后列入常务会议程,截至目前已经对29件高风险案件进行了研判化解,无一件发生行政败诉。另外,会议不仅要求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还要求行政诉讼案件易发多发镇街部门负责人列席旁听,让研判一个案件起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多层次“定性定调”会商分析。会上,首先由区司法局详细汇报在手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提出案件化解的思路举措建议,包括通过行政单位与当事人和解,社会组织调解、与人民法院联动化解等方式。其次,由案涉单位汇报拟采取地化解举措,详细说明案件发生原因、争议焦点、化解难点等情况,供常委会集体研判化解参考。再次,邀请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对案件化解工作发表意见,重点从社会面、法律面等角度提出案件化解的思路建议。最后,与会分管领导对案件化解提出具体要求,其他区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案件化解路径、时限、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并列入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三是点对点“定人定责”推进化解。会后,区司法局根据常务会研判情况,逐一对高风险案件进行细化梳理,制作《高风险行政诉讼案件化解责任分工一张表》,明确化解责任到部门、到具体人,并逐案实时跟踪既定化解举措落实情况,直至案件被和解化解或者行政判决生效。如果案件发生败诉,特别是对于因主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的行政败诉案件,由败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案件败诉原因,到年底对于年度败诉件数最多、败诉率最高的镇街、部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逐一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联合区纪委监委,建立行政败诉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在行政败诉判决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败诉案件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其中的具体责任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清江浦区司法局 张建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