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汪某诉被告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涟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朱永兴县长主动出庭应诉,带头落实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涟水县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建立应诉机制。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析化解行政争议最佳路径;针对个案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一案一策,靠前协调,妥善处理。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县长积极出庭应诉、回应当事人诉求,体现了政府机关负责人对于行政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增强应诉能力。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季季看”庭审观摩活动,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强化行政诉讼个案指导,加大行政应诉案件败诉风险研判力度,争取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向有关单位发送《重大行政诉讼败诉风险警示函
》,提示败诉风险点,找准化解行政争议方法。制定行政执法应诉知识培训清单,供相关单位按需“点餐”。落实应诉案件责任,对各单位被诉事项分管领导实行“一案三包”责任制。涟水县司法局建立出庭应诉成员库,不断充实行政应诉力量,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三是强化应诉督导。对相关科局机关以及镇(街道办事处)重点行政应诉案件在开庭前下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注意事项通知》,提醒涉案单位明确案件联络人,按期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对于行政应诉主观有责败诉案件及机关负责人未出庭案件,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于因故意行政不作为、履职不到位或滥用职权的单位或个人,导致行政败诉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是提升应诉质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与案件败诉率纳入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体系,加大两项考核指标赋值比重。贯彻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让告官者见官”常态化,强化应诉履职意识,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督促负责人有针对性发表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让“一把手”出庭出声更出彩。
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发声。县长出庭应诉,与申请人平等对话,密切关注申请人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切身示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涟水县司法局 程培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