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金湖县司法局围绕特殊群体法律需求,通过机制建设、站点升级、优化服务、加强宣传等措施,激活法律援助工作“新引擎”,有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聚焦机制建设,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度。规范经费使用,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和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围绕分类补助、补贴标准、审批流程、质量监督、违规惩戒等方面,修订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办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创新工作模式,推行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四方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对接,推动劳动争议案件高效、稳妥化解。强化质量管理,对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归档实行闭环管理,抽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法援案件质量。三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7件,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100%。
二是升级站点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可及度。建立“1+8+N”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县级设立1个法律援助中心、镇级打造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级设置N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县、镇、村三级“立体式”服务网络。根据全县村居合并实际,优化调整法律援助联络点9个,目前全县共有联络点124个,有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可及度,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立足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投入30万元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络点,打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妇女儿童等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提升特殊群体法治获得感。坚持“法治护航+温情帮扶”相结合,在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实际困难,联动民政、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构建全方位帮扶救助体系。三年来,为9名弱势群体提供帮扶资金4万余元,帮助3名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取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
三是优化便民服务,提升法律援助便捷度。整合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安排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综治中心窗口坐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依法维权。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落实“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围绕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三年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上门服务30余人次,获赠锦旗13面。
四是强化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知晓度。开展“法援惠民生 援职助企”活动,设置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点15个,就近满足企业职工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在县市民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苏宁易购广场等地,投放法律援助办理工作指引电子屏30块、展架22个,使广大群众熟知法律援助范围、程序等,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度和覆盖面。围绕《法律援助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托“三八妇女维权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时间节点,三年来赴镇街、村居、企业、劳动驿站等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36场,发放雨伞、雨披、茶杯等法律援助宣传品价值1.2万余元及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孙伏 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