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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三员”助力规范特殊人群消费经营行为
时间:2024-03-22 09:4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淮安市清江浦区司法局聚焦社矫安帮特殊人群消费、经营行为,化身“引导、保障、督查”三大员,积极推动法规宣讲、纠纷排查化解、禁止令执行监督三项工作,确保特殊人群安全消费、合法经营。

一是宣讲市场法规,当好依法办事引导员。区分消费者、经营者、禁止令对象三类人群,分类开展法治教育。面向全区42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重点法条,阐释商家侵权责任、消费陷阱及应对方法、消费者权利及维权途径,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采用合法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面向26名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合规教育,及时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许可经营项目、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条款要求,要求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不符合相关情形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前往登记机关申办变更登记。面向19名禁止实施特定经营行为指令的适用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禁止令执行相关规定,逐项列明违反禁止令行为可能导致的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等严重后果,通过法条解读、以案释法、情景教学等多种形式增强该类群体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从业禁止令。      

二是查处消费纠纷,当好合法权益保障员。聚焦消费纠纷发生、处置、解决三个发展阶段,对应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做好源头摸排,以司法所为基本执行单元,持续对接村居社区网格力量,合理运用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电话回访、定期汇报等管理手段,滚动开展社矫安帮领域既存消费侵权事件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出消费纠纷7起。做好信息研判,结合前期排查结果,细致梳理事件所涉金额、性质以及当事人是否具备和解意愿等关键信息,深入分析消费纠纷双方的争议焦点与沟通堵点,逐项明确消费纠纷事件中是否存在事实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自行和解可能性、是否需要市场主管部门介入执法等内容,精准研判消费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集中研讨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做好分流处置,对于双方存在和解意愿的5件消费纠纷,积极对接消费者协会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于存在明显违法经营行为的1件纠纷,主动沟通市场管理部门介入处置,对于双方意见难以一致的1件纠纷引导其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存量纠纷均被妥善处置。

三是确保禁令执行,当好违法犯禁督查员。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经营的案件,推进落实日常巡查、部门联动、现场督查三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线下打通区社矫局、镇街司法所、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三级管理脉络,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情况,线上按照社区矫正中心重点查、司法所全覆盖的要求专岗专人负责巡查研判分析,认真做好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的跟踪反馈工作,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指导作用,提请召开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共同商讨涉矫市场主体个性化管理对策、措施,依托多部门常态联动,有效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公开不及时等导致从业禁止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疏漏问题。加强现场督查,联合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3.15”涉食品药品犯罪人员从业禁止专项督查行动,突击检查禁止令社区矫正对象9人,通过查验行动轨迹、约谈本人、询问家庭成员、沟通市场管理人员、随机采访周边商户和消费群众等多种方式,确保法院禁止令执行到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清江浦区司法局 郭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