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司法局紧抓改革契机,谋划突破路径,高质量落实省厅关于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司法协理员“选育用”机制,用“素质高、能力强、有作为”的司法协理员队伍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难题,有效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请进来,在“精筛优选”上做文章。7月1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共同印发《淮安市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按全市司法所分类建设要求,核定司法协理员应配数额。针对配备缺口情况,市局强化统筹指导,各县区局依据经济发展和发展需求实际,充分摸底调研原有辅助人员专业水平、文化程度、转任意愿,有效整合工作资源,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利用网格化社会治理资源优势,发挥镇街临聘人员对辖区内“人熟”“地熟”“情况熟”等特长,将部分网格员、镇街临聘人员纳入司法协理员招录候选,10月底各县区均完成招录工作,全市共配有协理员358人。
提本领,在“夯基赋能”上下功夫。针对五类司法协理员业务需要和工作特质,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司法协理员队伍实战能力。开展常规培训,开办岗前培训2期,举办业务培训班3期。开展同堂培训,组织司法协理员参加全市司法所长暨骨干调解员、全市社矫安帮照管工作业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等培训班,坚持司法协理员与正式干警同培训、共学习。开展结对帮学,金湖县司法所组织机关中层及经验丰富司法所长结对新进司法协理员,以言传身教结对帮带赋能其快速成长。
强保障,在“助推发展”上出实招。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司法协理员工作,市委史书记专项批示,各县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协调推进、批示指导,人社、财政部门全力支持,实现待遇兜底。金湖县司法局创新协理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三员融合”机制,让“小人物”发挥“大作用”,实现干事创业有舞台。淮安区司法局实行等级调整积分制,形成“能上能下”的赏罚晋级机制,设置等级考核奖,强化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今年以来,全市司法协理员已累计开展法律大集、广场讲座326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50人次,开展宣传法律法规政策305场次。(市局促进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