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涉旅纠纷高效实质化解,金湖县通过“三坚持”打造旅游纠纷化解新“枫”景,为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机制建设,推动源头预防。建立联动机制,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旅、市监、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旅游纠纷联动处理机制,多方参与合力化解旅游纠纷。优化法律服务,为旅游景区、企业、酒店、农家乐提供“法治体检”,推动旅游服务主体合法诚信经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旅游纠纷的发生。加强队伍建设,以调解员、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础,吸纳派出所民警、法官、“五老人员”等多元力量,充实旅游调解队伍,提高调解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聚焦分类处置,突出调解实效。延伸服务触角,在水上森林公园景区等地设立旅游调解室,将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搬到景区“大门口”。建立旅游纠纷分类调解体系,对价格争议等简单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实行当场受理、当场调处、当场结案、当场履行,确保纠纷“不过夜”;对人身损害等复杂纠纷,联合法院、公安、卫健等多部门联合处理,确保双方当事人满意。同时,强化科技赋能,运用“苏解纷”平台,支持游客涉旅纠纷“云上办理”,让游客旅行途中行程“不耽搁”。
三是聚焦普法宣传,提升维权意识。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围绕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景区、社区、公园、广场等开展旅游相关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结合“法律集市”活动,在旅游资源相对丰富的镇街摆摊设点,围绕团费纠纷、强制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典型案例,现场讲解旅游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让群众能够有效识别相关旅游风险,避免掉入旅游“陷阱”。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信息披露,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玩得安心、游得舒心。(潘飞 姚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