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转型加速、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金湖县司法局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通过创新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明确调解责任、优化调解方式这四项关键举措,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走出了一条对矛盾纠纷精细分流、合力化解、诉调对接的多元化调解之路。
创新调解机制,激发化解动力。突破传统调解模式的局限,建立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新型调解机制。一方面,推行“诉调对接+繁简分流”机制。加强法院与各类调解组织的衔接,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设立专门的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业的调解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对案件进行快速甄别和分流。简单案件由特邀调解员当场调解,复杂案件则由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调解力量的有机结合,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另一方面,探索“互联网+调解”新模式。搭建线上调解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矛盾纠纷的在线受理、分流、调解和反馈。当事人可以通过“苏解纷”、微信小程序等便捷方式提交纠纷信息,调解员在线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开展远程调解。同时,借助智能分析系统对纠纷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为调解工作提供决策支持,提升调解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整合调解资源,凝聚化解合力。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调解工作格局。成立由政法委牵头,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深度融合。在镇(街)、村居(社区)设立联合调解工作室,整合人民调解员、基层民警、驻村居(社区)律师、网格员等资源实行集中共同处理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见矛盾。在行业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等,吸纳行业专家、法律专业人士加入,针对特定领域的纠纷进行专业化调解。同时,加强与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其在维护特定群体权益方面的独特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
明确调解责任,确保化解能力。建立健全调解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各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涵盖纠纷受理范围、调解流程、办理时限、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对于群众来访或通过其他渠道反映的矛盾纠纷,首个接到诉求的部门或调解组织作为首接责任主体,必须及时受理并做好登记,不得推诿扯皮。首接责任人要全程跟踪纠纷调解进展,建立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调解成功率、当事人满意度、协议履行率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
优化调解方式,提升化解实力。注重调解方式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和当事人特点,采取个性化的调解策略。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情、理、法”相结合,既讲法律规定,又讲道德情理,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矛盾纠纷,采用“面对面沟通+背靠背协商”的方式。先组织双方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让各方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了解矛盾焦点;然后分别与各方进行背靠背协商,找准利益平衡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商,找准利益平衡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纠纷,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诊”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例如,在环境污染纠纷调解中,邀请环保专家对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为调解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注重运用心理疏导方法,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调解创造良好氛围。通过优化调解方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和效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创新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明确调解责任、优化调解方式这四项举措的协同推进,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姚彦祥 范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