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水县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四措并举”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实现县域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目前,全县已建成2家大型司法所,11家中型司法所,3家小型司法所,大中型司法所建成率81.25%,司法所规范化建成率100%。
强基建,夯实司法所软硬件配置。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优化年的要求,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对多个镇街司法所办公场地进行全面提档升级,科学设置各类功能区域功能室,确保满足多元化业务需求。同时加强各司法所信息化水平,科学评估各司法所办公设备,配齐办公设施、执法设备等,优化网络环境,实现信息高效流通,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效率。
建制度,规范司法所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的优化与完善。明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档案格式,规范业务执行流程。详细界定每个岗位具体职责及操作细则,确保司法所每项均能严格遵循既定的规章制度,实现有序、规范运作。构建严密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量化评估等手段,确保每一项制度都能在司法所的日常工作中执行到位。
重培育,加强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注重法治人才向基层倾斜,将新招录公务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下派基层,充实一线力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涵盖法律法规解读、调解技能提升以及职业道德强化等内容。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全力锻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提效能,提升司法所法治建设成效。紧扣法治涟水和平安涟水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加强县、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一体建设、深度融合、规范运行,健全内设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咨询台等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效能。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形成全方位法治建设网络。积极参与镇街政府合同、涉法事务、重点项目合法性审查,与基层政法单位加强协作共建,形成工作合力。(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