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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养犬管理立法问卷调查结果反馈
时间:2026-02-27 10:23  来源:淮安市司法局

为推进《淮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淮安市司法局开展养犬管理立法问卷调查,共415人参与,本次调查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群体,也包含养犬与非养犬个人、单位,整体参与度较高,现将调查结果核心情况反馈如下:

一、参与人群概况

参与者中,女性占比53.49%,略高于男性;年龄集中在18-60岁(96.13%);职业以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30%)、其他人员(38.89%)为主。个人非养犬群体占67.47%,单位非养犬群体占82.65%,养犬者多为单只饲养者。

二、现存养犬管理突出问题

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遛狗不牵绳(80.00%)、犬粪未及时清理(77.59%),犬吠扰民、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犬只伤人、未办理犬证、未及时免疫等问题也被高频提及。

三、主要认知短板

市民对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范围、大型犬烈性犬界定标准、动物诊疗机构名录知晓度偏低,仅31.40%了解管理区范围,超55%不了解诊疗机构名录,仅31.32%明确了解大型犬烈性犬标准。

四、核心立法诉求高度共识

关于养犬管控:52.66%支持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犬,66.66%支持重点管理区禁养禁售烈性犬大型犬;

关于养犬登记:超9成认可登记需有户籍或者居住证、狂犬病免疫证明,86.51%认为养犬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关于携犬规范:超88%支持犬只出户须用1.5米内牵引带、即时清理犬粪,85.06%支持狭窄公共空间采取戴嘴套等安全措施;

关于犬只进入场所:超85%支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办事机构等单位场所,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和老年活动中心、儿童游乐场等以老年人或者少年儿童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影剧院、档案馆、展览馆等公共场馆,烈士陵园、纪念馆、革命教育基地等公共纪念性场所禁止犬只进入;

关于责任与管控:超9成认为犬只伤人,养犬人应先行垫付医疗费,77.54%支持住宅楼、办公楼内禁止犬只相关经营活动;

关于其他手续:超4成认为犬只寄养、外地犬只进入本市超过30日,需报备或者办理登记。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市民对养犬管理立法工作较为关心,参与度较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饲养犬只数量、养犬管理突出问题、养犬登记等问题提出了宝贵的看法。但同时,也反映出市民对养犬管理相关标准、名录、办理流程等基础信息的知晓度不足,亟需加强宣传。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结合调查问卷情况,积极回应群众的立法需求和期待,会同市公安局组织专家对《淮安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立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

 

 

淮安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