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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取得阶段性进展
时间:2026-07-31 14:33

今年以来,淮安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将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目前已完成政府阶段的审查。紧紧围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么保护”三大核心问题,着力破解新业态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痛点难点。

一是明确五类重点场所,解决“保护什么”问题。近年来,文身服务场所、酒吧、台球室、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等新业态场所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文身服务缺乏行业规范,同时文身对未成年人身心及长远发展影响深远。酒吧虽上位法已有规定,但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向其销售烟酒等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台球室存在以助教之名行有偿陪侍之实;电竞酒店以住宿之名行上网之实,成为规避网吧监管的灰色地带;点播影院私密封闭的观影环境易形成监管盲区,对未成年人保护构成潜在风险。《决定(草案)》据此明确上述五类场所须对未成年人采取特定保护措施。同时在定义条款中以“等需要对未成年人采取特定保护措施的场所”作兜底表述,既精准回应现实治理需求,也为后续其他新兴业态的监管适用预留制度空间。

二是压实五方主体责任,解决“谁来保护”问题。《决定(草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具体明确政府及部门、家庭、学校、经营者、社会五方关键主体职责。各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妇儿工委牵头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公安、教育、人社、文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检察院、法院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教育引导和管教等责任;学校承担日常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和强制报告等责任;重点场所经营者承担场所规范、安全巡查等责任。同时依托12345热线进行社会监督,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责任体系。

三是制定协同保护措施,解决“怎么保护”问题。健全“家校社”协同保护机制。明确通过学校将相关情况告知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等责任,规定可以向重点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维权、安全保护等问题。建立部门“1+N”联合巡查机制。明确妇儿工委牵头协调职责,统筹公安、市场监管、文广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开展联合巡查,强化动态监管、精准防控。设定经营者“共性+个性”义务。针对五类场所的共同风险特征,统一规范经营要求,包括张贴标识、室内环境规范、安装监控、加强巡查、发现滞留须报告、禁止为有偿陪侍提供便利等,并配套创设相应罚则。在此基础上,要求文身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酒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向其售烟酒及招用未成年人;电竞酒店设定未成年人禁入区;点播影院禁止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时进入;台球室设置时间及监护人陪同的限制性规定。(供稿单位:淮安市司法局)